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和致首届全国技能大赛贺信精神,打造我市职业技能竞赛品牌,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提供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依据《天津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津人社局发〔2024〕5号)相关规定。以培养适应机动车驾驶教练员领域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考核参赛选手在相关领域中的职业素养、基本技能、基础知识和应变能力,检验相关工作技能,促进校企深度融合,提升培养专业人才供给的市场匹配度。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总工会联合举办2025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天津市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暨第十六届全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天津选拔赛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赛项(以下简称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竞赛拟于11月28日下午在天津交通职业学院进行理论知识竞赛,30日全天在天津家宜驾驶员培训学校进行技能操作竞赛。竞赛设立职工组,为单人竞赛项目。面向从事与本竞赛内容相关的行业从业人员。
本次机动车驾驶教练员(4-02-02-07)市赛为市级一类大赛。
二、参赛对象
1.参赛选手应思想品德优秀、身心健康,具备相应职业(专业)扎实的基本功和技能水平,有较强学习领悟能力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及应变能力。
2.参赛选手应为从事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相关工作并有正式劳动关系的具有本市一年以上社保的企事业职工(含技工、技师院校、职业院校从事相关教学工作的教师),且持有三至五级及以上的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资格证书的,可报名参加竞赛。
3.每个企事业单位限报两人,具有1年以上(2024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工作经历,无不良从业记录的一线职工,选手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报名时由参赛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及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已获得“海河工匠”、“天津市技术能手”等市级技能领域称号的人员,符合相关规定的,可参加本次竞赛,但获得名次后不享受相应竞赛奖励。
三、相关要求
请各区人社局和有关单位积极宣传,结合本区(单位)实际组织参赛报名。填写《2025年度“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天津市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暨第十六届全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天津选拔赛汽车驾驶教练员赛项报名表》,请于2025年11月7日(星期五)前反馈至天津交通职业学院继续教育部。
联 系 人:马 晨
联系电话:18920138033
邮 箱:machen_001@126.com
2025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天津市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暨第十六届全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天津选拔赛
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赛项
天津选拔赛组委会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