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15   浏览量:

按照《天津交通职业学院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岗位)》有关要求,我院定于2026年4月28日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6年4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269号(天津交通职业学院1号综合楼1001人力资源部)

三、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见附件2《天津交通职业学院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四、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表(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字确认;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由公安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1份)

5.自高中毕业后高等教育各阶段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自高中毕业后高等教育各阶段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认证报告》)

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7.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信息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加盖公章的在校证明(证明中至少包含政治面貌、身份证号、就读专业(专业代码)以及在读学历阶段的入学和毕业时间等信息)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8.报考岗位要求应届毕业生的,2024、2025年毕业后未就业人员,本人签订《应届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1),提供《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无缴费记录;(原件1份)

9.报考岗位要求具有相关研究经历的,提供研究经历佐证材料;

10.对于论文发表要求篇数及其他相关要求的,需按照报考岗位的具体规定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1.报考岗位要求以主要完成人参与标准制定或项目的,提供能证明本人位次和项目等级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2.报考岗位要求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3.发明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4.报考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级别获奖、比赛经历的,提供获奖证

书和参赛报名表、由比赛主办方出具的获奖证明文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5.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提供中共党员证明(加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的党委公章);(原件1份)

16.报考岗位要求具有相应学习经历的,提供学习经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7.报考岗位要求具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与之相对应的历年社会保险详细缴费记录,合同所载岗位不能体现所从事专业与岗位招聘条件一致的,应同时提供原单位盖章的岗位经历证明(需注明工作起止年月、具体岗位工作内容等信息)或其他可以佐证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8.与招聘计划要求相符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注意事项

1.相关证明材料的出具日期应在近六个月(按报名时间2026年3月15日计算)。

2.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交与岗位要求对应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单位审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其中,佐证材料为相关部门开具证明的,留存证明原件。考生提交材料时需提前按以上顺序排序,资格复审材料的复印件及证明原件不予退回。

3.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4.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后期任何时间发现上述问题,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解除聘用合同,并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