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互联网企业,相关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及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职业技能竞赛广泛开展,打造“海河工匠”品牌,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培养更多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印发2026年天津市职业技能竞赛计划安排的通知》(津人社局函〔2026〕20号),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拟定于2026年10月-11月举办2026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天津市电子商务师、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
一、竞赛基本情况
本赛项为市级二类竞赛
主办单位: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天津市就业服务中心
承办单位:天津交通职业学院
协办单位:天津市互联网协会
技术支持单位:中教畅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灵犀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报名时间:2026年9月20日前(根据实际情况时间将延长至2026年10月31日前)
竞赛时间:2026年10月-11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预计在11月底进行)
竞赛地点:天津交通职业学院
二、竞赛项目及分组
电子商务师赛项、互联网营销师赛项设职工组(含教师)、学生组两个组别,均为单人竞赛项目。
三、参赛选手
(一)竞赛选手:
职工组:
参赛人员必须为从事相关专业的职业院校教师或从事相关专业或工种的从业人员。均可由所在单位组织报名参赛。
学生组:
参赛对象为技工(技师)院校、职业院校、本科院校相关专业全日制在籍学生。由所在学校组织报名参赛。
参赛条件:
各参赛单位上报1名领队负责本单位参赛活动事宜。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国家级荣誉及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比赛。获得“海河工匠”、“天津市技术能手”等荣誉的人员,符合相关规定的,可参加本市选拔赛,但获得名次后不享受相关竞赛奖励,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四、相关要求
(一)竞赛内容
电子商务师竞赛标准将严格参照国家相关职业标准,并借鉴全国性大赛的成熟技术框架。竞赛内容旨在全面、客观地评价参赛选手在电子商务运营与推广领域的综合职业能力。
互联网营销师赛项竞赛标准主要依据《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年版)》组织实施。竞赛命题聚焦企业生产实际,突出岗位真实工作过程,采用模块化、结构化方式进行设计。
(二)报名方式
各参赛单位确定参赛选手,填写大赛报名表及汇总表(附件1、3),加盖公章后将PDF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以及选手2寸白色背景照片(不低于2M)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tjhlwxh@163.com,竞赛不接受个人报名。
(三)报名要求
各参赛单位每个赛项各个组别最多选派5名选手参加个人比赛。
报名后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选手,如赛前选手因故无法参赛,须由选手所在单位于开赛前3个工作日出具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经确认后方可更换。
五、组委会联系人
赛务联系人:张晓辉 13512835696
附件:
1.2026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天津市电子商务师、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pdf
2.2026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天津市电子商务师、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文件纲要.docx
3.2026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天津市电子商务师、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及汇总表.docx
2026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天津市电子商务师、互联网营销师
职业技能竞赛赛项组委会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