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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相关安排

发布日期:2023-09-04   浏览量:

结合市人社局、市教委《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函〔2023〕51号) 文件要求 (附件1),现就我院此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院有就业创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2024届全日制在校学生(含联合培养及扩招毕业学年学生) 。

(一)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本市及外省生源均可申请) ;

(二)脱贫劳动力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

(三) 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

(四) 残疾学生;

(五) 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六) 特困学生。

注:以上六项不含升学、出国(境) 、应征入伍、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定向培养及暂无就业创业意愿的学生。

二、补贴原则和标准

本着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公平公开、专款专用的原则,符合上述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发放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符合多项只能按其中一项申领,不得重复申领。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9月4日-10月10日为个人申请及分院初审阶段

1.申报人须登录“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系统”学生端进行线上

申报(http://butie.cnthr.com) ,具体操作流程见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系统用户手册——学生端(附件2) 。

注意:申报院校必须选择天津交通职业学院。

2.申报人下载、打印系统中生成的《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附件3) ,并对本人承诺部分进行手签(申请人及申请日期) ,手签后不要拍照上传到系统中,待审核后统一上传。

3.申报人持《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纸质版及申报人员类别对应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联系所在分院负责就业老师进行初步审核及纸质申报资料的提交。

4.分院就申报人申报资格,《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填写及人员类别对应的佐证材料的真实合规性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原件可直接退回申请人。

温馨提示:10月10日申报系统及分院初审将自动关停并流转到下一环节。如因个人信息及材料错报、漏报、平台照片或提交的复印件模糊无法辨认等情况导致返工的,请务必在10日前完成变更或重新提交。

(二)1011-17日为线上公示及校级审核同步开展阶段

1. 10月11日-17日招生就业办公室将联合党委学生工作部就申报人申报资格及提交的佐证材料进行复检。如复检中发现任何问题,将第一时间联系申报人,请申报人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另核查期间如发现申报人提交的佐证资料不完善或不符合申报要求,将取消其申报资格,不再另行公示。

2.10月11日-17日求职创业补贴申报人情况将通过学院官网、就业网站等途径予以线上公示。公示期间,如对申报人申报资格等情况存在异议,可直接拨打022-87912510到招生就业办公室或将举报信发送至邮箱jiaotongjob@163.com

3. 10月18日,招生就业办公室将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信息资料提交学院,加盖学院印章及办理后续手续。

(三)1019-20日为学院资料报送及上级部门审核阶段

市教委、市人社局将对申报人申报资格及提交的佐证材料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专项资金将拨付到申报人填报的天津市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所有申报资料长期留档被查。

四、材料申报及要求

(一)基础性纸质材料提交要求

1.申报人学生证复印件1份。

2.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照片及信息要清晰可辨认,不能太深或太浅,不能采取翻拍形式打印,身份证正反面须同时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在复印件右上角清晰标注申报人联系电话)。

3.申报人天津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保障卡要在有效期内,卡号清晰可辨认,不能太深或太浅,不能翻拍) 。社保卡办理:本人持身份证到天津任意一家银行进行办理(不用缴纳保险) ,办理时需开通金融服务功能,并向开户银行获取跨行行号。社保卡申请咨询电话:12333。

4.《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纸质版1份5.求职创业补贴使用规划,字数控制在500字,A4纸手写。

(二)人员类别对应纸质材料提交要求

特别说明:申报人须同时携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所在分院审核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信息一致后,材料原件退回,复印件及证明材料分院留存作为申报资料入档。申报资料常见问题,请参见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学生申请材料常见问题汇总(附件4) 。

低保家庭:提交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1份;近三个月低保金发放情况证明原件或签领记录复印件1份。

残疾人:提交申报人残疾证复印件1份。

脱贫劳动力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提供当地扶贫手册复印件1份。

贫困残疾人家庭:提交所在地民政部门或村委会等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原件1份;家庭成员中父母一方的残疾证复印件1份;申报人及持证人同户号户口本的首页、户主页、持证人页及申报人页复印件1份。

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提交申报人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1份(当前仍存在借贷关系,21-23年合同均可,正反面均须复印) 。

特困学生:本市户籍特困申报人提交《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共同享受家庭成员中须涵盖申报人)复印件1份或特困供养人员证明原件1份;外省市户籍特困申报人提交《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共同享受家庭成员中须涵盖申报人) 复印件1份。

(三)其他说明事项

1.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或提交佐证材料仍不合规等情况视为自愿放弃或审核不合格,学院及天津市相关部门不再予以补报。

2.经查实,存在虚报、冒领的求职创业补贴申报人,学院将按照市级文件相关要求,予以取消申报资格及追回补贴资金处理,并将不良记录记入申报人学籍档案。

咨询电话:022-87912510

邮箱:jiaotongjob@163.com

联系人:张老师


招生就业办公室

2023年9月4日